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及《湖南省教育厅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湘教发〔2025〕3号)要求,根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办法》(湘机电职院行发〔2025〕64号),规范我校学生以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6届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成功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可申请以创业成果替代专业毕业设计。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第1款及第2-5款中任意一项:
1.在校期间成功注册企业(法人或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及股权结构证明,企业平均每月银行流水不低于1000元。
2.参加“金种子杯”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省级优胜奖及以上奖项。
3.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融资或其他社会融资、资助。
4.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在湖南股权交易所大学生创新创业专板挂牌。
5.获评省级以上创业典型(人物或项目),或参加《夺金》《创业有得聊》等省级以上创业类品牌节目。
三、成果要求
申请认定的创业成果应包含以下材料:
1.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需包括项目概述、市场分析、项目创新点、商业模式、运营情况等,并重点阐明所学专业知识在创业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
3.运营流水证明:企业银行流水证明。
4.其他佐证材料:荣誉证书、企业融资证明等(根据申请条件选择性提供)。
四、认定程序与完成时间
1.个人申请:学生填写《学生创业成果认定毕业设计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2.导师初审:创业项目指导教师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认定与复核:智造创客学院对创新创业成果的水平与合规性进行认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名单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教务处备案:对认定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并备案。
学校于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及成绩认定工作。
五、成绩认定
经审核通过者,毕业设计成绩按“良好”及以上等级计入,免予答辩。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附件: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业成果认定《毕业设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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