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湘机电职院行发〔2026〕37号)相关规定,为做好本学期转专业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建立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监督。
(二)学生中心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优先保障对某一专业有明确兴趣、特长且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学生转专业需求。
(三)能力适配原则。兼顾学生原有学业基础、能力专长与目标专业培养要求,确保学生能够适应目标专业学习。
(四)总量控制原则。各专业接收人数须在办学资源承载力范围内,合理确定接收名额。
二、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教务干事、相关辅导员、专业教师代表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接收计划与考核方案、资格初审、组织考核、提出拟接收名单等。
三、各专业转入计划名额、申请条件及考核方式汇总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转入计划名额 | 申请条件 | 考核方式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学业成绩) |
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5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学业成绩) | |
3 | 智能焊接技术 | 4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学业成绩) | |
4 | 工业工程技术 | 7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学业成绩) | |
5 | 汽车工程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0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面试、学业成绩) |
6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15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面试、学业成绩) | |
7 | 汽车智能技术 | 16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面试、学业成绩) |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面试、学业成绩) | |
9 | 汽车电子技术 | 10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面试、学业成绩) | |
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20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综合考核(面试、学业成绩) | |
11 | 现代服务学院 | 市场营销 | 8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面试 |
12 | 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 | 6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面试 | |
1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面试 | |
14 | 大数据与会计 | 4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面试 | |
15 | 电子商务 | 5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面试 | |
16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面试 | |
17 | 产品艺术设计 | 5人 | 满足《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 | 面试 | |
18 | 智能装备学院 | 电梯工程技术 | 3-4人 | 1、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且无补考和处分记录; | 面试 |
19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2人 | 1、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校纪校规,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 面试 | |
2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0人 | 1、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且无补考和处分记录; | 面试 | |
21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3-5人 | 1、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校纪校规,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 面试 | |
22 | 信息工程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10人 | 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记录),且上一学期期末综合成绩年级排名前30% |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学业成绩) |
23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6人 | 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记录),且上一学期期末综合成绩年级排名前30% |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学业成绩) | |
2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人 | 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记录),且上一学期期末综合成绩年级排名前30% |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学业成绩) |
备注:未在表中列出的专业,本学期转入计划名额为零。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本学期第二十周)
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本人签名的转专业申请表(或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下学期第一周周三前)
教务干事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学业成绩、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初审工作,并将跨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转交至意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
(三)资格初审(下学期第一周周五前)
各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给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报送教务处复审。
(四)资格复审与公示(下学期校长办公会)
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复审,复审合格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原专业、拟转入专业、监督部门、异议反映渠道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正式发文确认转专业资格。公示有异议的,由学校纪检监察处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报到试读与手续办理
学生转专业资格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进入为期2周的试读期(留级转专业学生除外)。
试读期结束后,学生可向教务处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转回原专业;其他学生由教务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生工作部办理班级异动,二级学院办理学生档案交接等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严格《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完成。
2.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二级学院应做好考核过程的书面记录,包括考核试题、评分记录、面试记录、会议纪要等,连同转专业申请材料一并归档。
4.各二级学院应指导转入学生做好课程补修计划,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专业学习。
5.各二级学院应提醒学生在未获转专业资格前,严禁提前到转入专业“借读”。
6.学生在读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转入新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7.单招学生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8.留级学生或主动申请留级的学生,确因在原专业学习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等正当理由,可申请转到其他专业就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湘机电职院行发〔2026〕37号 关于印发《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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