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湘机电职院行字〔2021〕75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课程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 22、23、24级学生;
2.2019、2020、2021级结业学生;
3.未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被取消补考资格的学生。
二、重修报名及缴费
学生本人登录智慧机电平台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核对不及格课程记录(附件3-8),根据自身情况对需要重修的课程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重修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下午12:00 至 3月17日下午14:00。
重修门数:本次重修课程2023、2024级学生选课门数不超过 4 门,2022、2021、2020、2019级学生选课门数不限。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重修学分收费标准:60元/学分。
缴费时间:2025年3月19日上午8:00 至3月24日上午8:00。
三、注意事项
1.学工部协助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密切关注22级大三学生以及19、20、21级已结业学生的报名进展,确保各年级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湘机电职院行发〔2024〕80号),本学期为19级学生最后一次重修机会,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传达此信息至相关学生。
2.重修报名截止后,学生根据重修报名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缴费情况,确定重修班开设方式,并将教学任务下达给各二级学院(部),安排课程重修。学生根据任课教师要求认真完成课程学习与考核。
3.同专业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有调整,影响复学学生课程学分产生变化,则按课程最新学分计算。
4.二级学院重点通知复学学生认真核查重修课程,如有在休学期间产生课程不及格记录,请通知学生3月17日上午10点前提交《撤销重修课程申请》(附件1),由二级学院辅导员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进行处理。
5.所有重修学生名单以报名缴费后的名单为准,未报名缴费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重修,任课教师不得私自接受学生的申请。
附件:
1.撤销重修课程申请
2.学生重修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
3.2025年上学期2019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明细表
4.2025年上学期2020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明细表
5.2025年上学期2021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明细表
6.2025年上学期2022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明细表
7.2025年上学期2023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明细表
8.2025年上学期2024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明细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12日
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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