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6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办通〔2026〕41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机电职院行发〔2026〕28号)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了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附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对班级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确定陈旭等153名学生为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雷国欣等296名学生为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授予对象。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4月23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周老师/朱老师
联系方式: 0731—84099050
电子邮箱:609393561@qq.com
附件1:2026届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公示.xlsx
附件2:2026届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公示名单.xlsx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6年4月23日
湖南省、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 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及系选课程无 补考,公选课程合格不少于 4 门),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 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二、其他条件
1.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一等、二等综合奖学金,崇技奖学金等)。
2.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具有法人为学生本人的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
3.校级优秀毕业生必须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及以上奖励,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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