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班级:
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4-2025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仔细研读通知内容,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流程开展工作,全面落实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确保评审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评选对象:
1.2023级、2024级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2.五年制专科中五年级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10000元/人/学年;
三、评选要求及流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申报者2024-2025学年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且学业成绩排名必须在专业年级10%以内,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8分,单科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排名必须在专业年级10%以内(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均以信息系统内人数和排名为依据,原则上两项排名至少有一项排名专业年级第一)。
4.破格条件: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10-30%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申报(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特别优秀的请况: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5.评审程序:①个人申请并提交材料;②班级评议小组对参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拟定推荐名单后公示;③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定小组审核班级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组织答辩会,拟定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④学生工作部审核二级学院上报材料,确定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⑤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名单、申请材料和评审报告上传至全国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待进一步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①《申请审批表》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修改表格。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②申请审批表中【政治面貌】应与申请理由、辅导员推荐理由、院系审核意见中相关表述一致。学生“基本情况”栏“政治面貌”填的是“预备党员”,可到“推荐意见”栏中,学生又变成了“正式党员”,甚至还存在“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终于成为了一名共青团员”的表述。
③被推荐学生“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主要获奖情况】原则上应为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国家级、省级常见奖项,本校校级同类同期奖项的颁奖单位(采用规范性名称)、奖项名称、获奖日期应保持一致。如优秀共青团员颁奖单位一般应为“共青团XX学校委员会”。
④【学生申请理由】【辅导员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内容要求逻辑清晰、语句通顺,内容中间不要有空格,不能有错别字词,不能只罗列获奖情况,要用叙述性的语言描述该生情况,让人看后感到该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确实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是大家学习的榜样。签名处必须手签(不得代签,字迹会不符),不得打印、签名印章代替。【学生申请理由】时间与【辅导员推荐理由】时间虽然没有时间间隔要求,但是不要同一天。【辅导员推荐理由】与【院系意见】时间不为同一天。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人推荐意见、二级学院意见的填写时间和学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9月9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9月12日,院系意见9月22日(请照实填写,院系评选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班级一推荐,院系就同意通过。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不算公示时间)。【辅导员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如内容中出现学生姓名不得张冠李戴,如在张三的申请表中写李四的推荐理由或审核意见。申请理由200-300字以上,推荐理由100-150字以上,二级学院意见100-300字以上,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及二级学院意见,不能雷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应为同一人。二级学院意见末尾处可出现“经XX评审,同意推荐”类似内容。【院系意见】盖章应为二级学院、院系公章不得为“学工办”“党支部”等公章。
2.各二级学院严格按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流程要求,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者进行公开答辩(含PPT展示,答辩时组织学生代表观摩学习,通过榜样引领加强学院班风、学风建设)。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定小组认真仔细审核申报者的各项指标后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达标学生人数不够、指标有多,各二级学院须提前联系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商处,不得隐瞒、私下处理或降低标准执行,防止指标浪费。
3.各二级学院于9月30日前按要求高质量、准时提交相关资料。推荐申报的学生需提交的资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答辩PPT(电子稿),学业成绩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和综合素质测评截图(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个人基本信息和所获荣誉等。二级学院需要提交资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申报者材料评分表》(原则上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奖项纳入评审范围,其他学年获得的不应赋分)、《国家奖学金申报者答辩会汇总表》、《国家奖学金申报者推荐名单》,答辩会照片和新闻稿,公示照片。
学生工作部(团委)
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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