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激励我校学子勤学善思、奋发有为,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崇学尚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湘机电职院行字〔2025〕38号)和《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机电职院行字〔2023〕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2023级、2024级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2. 五年制专科中五年级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5.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专业,下同)在年级排名前15%,学业成绩在年级排名前15%,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考试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程(不含公选课)成绩不低于B等。
6.参评二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排名前30%,学业成绩在年级排名前30%,课程成绩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考试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课程(不含公选课)成绩不低于B等。
7.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排名前50%,学业成绩在年级排名前50%,课程成绩平均分数不低于75 分,考试课程成绩不低于65 分,考查课程(不含公选课)成绩不低于B 等。
8.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团学干部,在评定综合奖学金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奖励办法及标准
1.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分别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3%、8%、30%的比例评选(四舍五入)。请各二级学院按附件1中已分配的年级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指标数,并结合同专业同年级人数自行分配班级各等级奖学金的指标数。
2.奖励标准:一等综合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5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3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辅导员审核签字)、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辅导员审核签字)以及2024-2025学年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2.班级评议小组按照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要求和指标数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定,拟定推荐名单;
3.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定小组审核班级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并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1. 9月30日-10月14日, 辅导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各班按照评选条进行评选、推荐以及公示;
2. 10月15日-10月23日,各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各班级推荐名单及获奖等次,并在全院公示。
3. 10月24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4,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学生申报资料、班级评审会议记录表(附件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公示照片报学生工作部(团委)资助管理中心。
六、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规范开展评选工作。对经查实存在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该名额不再递补。
2.评选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并规范上报评选材料,确保评选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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