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湘机电职院行发〔2025〕57 号
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1.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发表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传播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2.教师应尊重学生,文明授课,不得使用侮辱性或歧视性语言,不得打骂或体罚学生。
3.教师应在课前认真备课,做好课堂教学设计,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4.教师应当严格按课表安排授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确需调整的须提前按程序报批。
5.教师应携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材、教案、学生名册等教学资料,提前 10 分钟到达教室,检查或调试教学设备达到运行状态。
6.教师应着装整洁、仪表端正、站立授课(除计算机机房课外),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过于暴露的服装和拖鞋进入教室。
7.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不得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接待访客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8.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和维护课堂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睡觉、吃东西、玩手机、交头接耳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学生出勤及课堂表现情况应准确完整的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9.教师在进行实践教学时,应在课前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教师应带头维护教学场所环境卫生,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下课后及时关闭教室灯、空调、智慧黑板等电器设备。
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1.学生应携带教材、笔记本及相关学习用品,至少提前 2 分钟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因故不能到课须提前按程序请假。
2.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秩序。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喧哗、睡觉或玩手机,不得在课堂上吃东西。
3.学生应尊敬教师,听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和管理,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课或其他同学发言。
4.学生在提问或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发言,发言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5.学生应着装整洁、言行文明,男生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课堂,女生不得穿过于暴露的服装和拖鞋进入课堂。
6.学生应主动维护教室环境卫生,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个人产生的垃圾课后应及时带走。
7.学生应爱护教学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桌椅、多媒体设备、 实验仪器等公共财物。
8.学生参与实验、实训等实践课程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须知,服从教师指导,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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